湖北竞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与湖北竞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0116民初2807号
原告: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前进大街72号。
法定代表人:刘亚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坤、卢宏钟,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竞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养殖场将军路张家墩(12)。
法定代表人:柯兵,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国祥,该公司员工。
原告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竞成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3日立案。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51元,由湖北现代基业商品砼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迎久
人民陪审员  张小辉
人民陪审员  白德平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彭 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