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补 正 裁 定 书
(2022)鲁1321执异23号
本院受理的执行申请人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森、沂南县诸葛亮文化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李中伟、**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鲁1321执异23号执行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将裁定书第2页第4行“第2012000329”补正为“第2012000344”;裁定书第6页倒数第2行“201200329”补正为“2012000344”。
审 判 员 杜芸泽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 高晓宇
书 记 员 尹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