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082执240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青山东路。
被执行人威海富强彩钢安装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西街20号。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威海富强彩钢安装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三日内偿付尚欠申请执行人欠款。现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本案件确定的义务,本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082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 宁
审判员 江佳鑫
审判员 谭宁宁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张惠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