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瑞博翔实业有限公司

*****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天瑞博翔实业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10989号
刘佳艮、陕西天瑞博翔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天瑞博翔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20)陕0113民初57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天瑞博翔实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食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111134.3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已受偿全部案款,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执行费1567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1098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6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