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昌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昌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17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2年1月7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上海昌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袁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2年1月10日对冻结被申请人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袁昌的银行存款合计3028439元(户名: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2×××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东县江海中路支行;账号:32×××1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账号:53×××33,开户行:中国银行宿迁城中支行),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其他等值财产。实际冻结金额为3028556.18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