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35754号 原告: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古丹路15弄1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向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1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武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6日立案。原告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上海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周 珏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