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骐语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02执1962号
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骐语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203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骐语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常州骐语酒店在本院(2021)苏0402执2410号案件中作为申请执行人有执行到位款项,由该案转来执行款3069132元,扣除执行费32566元后,余款3036566元拨付本案申请执行人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上海勤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203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