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8)沪0112执9706号之一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0112民初1055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上海圣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山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上海山堰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移送破产审查条件。经申请执行人上海圣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2018)沪0112执970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上海山堰建设有限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审判长 李永新
审判员 王宏伟
审判员 操 政
书记员 操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