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20民初7478号
原告***诉被告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周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另查,原告至今尚未预缴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费正权
书记员  李翼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