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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某等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沪0112民初7854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对原告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被告**、第三人上***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沪0112民初7854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沪0112民初785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十页第三段中两处“持股2,000万股”均补正为“持股200万股”。 审 判 长  茅建中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