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上科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某某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与上某某上科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2民初36361号 原告:上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奉柘公路2539弄99号2幢160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上科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396号1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上***上科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9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杨 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