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辽0782执保178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科力宁净化空调安装有限公司,住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9-1号。
被执行人:锦州云枫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住辽宁省北镇市北镇大厦斜对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科力宁净化空调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州云枫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张 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何佳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