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兴城房建劳务有限公司
1 因没有采取防尘措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被罚款壹仟元(李沧综法罚字〔2
2 因在李沧区金溪麓院小区北侧、洁达驾校南侧空地从事钢筋切割加工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被罚款人民币
3 因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依据《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被罚款壹万元人民币(青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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