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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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2执恢51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钢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长兴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27225091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温州华晨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5826626795。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钢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华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