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1民终22399号
本院于2019年12月1日对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郑州郑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豫01民终22399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9)豫01民终22399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第1行“判决上主失承担20%的责任”补正为“判决上诉人承担20%的责任”。第2页第2行“一审法院不采信上主失败伤残鉴定报告”补正为“一审法院不采信上诉人伤残鉴定报告”。第3页25行“原告共住院天38天”补正为“原告共住院38天”。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冯 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