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2执6185号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新卓为(湖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生效的芙劳人仲字【2022】第230号裁决书,2022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长 李 丁
审判员 朱阿军
审判员 王雅军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潘义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