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1421号
申请人日照市顺盟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照市中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的(2020)鲁1102民初589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我院作出(2020)鲁1102民初5894号之一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日照市中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日照银行港口支行账号37×××81内存款77万元的冻结。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银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421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