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汨罗市众力架管租赁商行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681执22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平江县新城区商业步行街阳光花园商住楼阳光华景一单元601房。
法定代表人:李华章,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汨罗市众力架管租赁商行,住所地:湖南省汨罗市归义镇上马社区24组。
经营者:吴晶,男,1980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汨罗市人,住汨罗市。
申请执行人湖南众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汨罗市众力架管租赁商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汨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681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审查立案,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在执行中,经查明本案执行的标的物存在产权争议,在本院有其他诉讼案件在审理中,本案待上述审理案件判决生效后执行为宜,本案应中止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裁定如下:
(2022)湘0681执299号案件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徐 尚
审判员 王凤鸣
审判员 杨 薇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邓 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