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宏欣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172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2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五和村村民委员会、绍兴宏欣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073111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052330元,执行费9299元,诉讼费1148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