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鼎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博瑞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金鼎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02执2772号
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1477.94元,其中514元交纳执行费,余款40963.94元拨付申请人。至此,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