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

某某、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502民初4029号 原告:***,男,1991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麦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水市秦州区。 法定代表人:张小彬,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麦积分公司,住所地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负责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1979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麦积区。 原告***与被告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天水木果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麦积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4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审 判 员  徐 强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