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润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晟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日照市润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1102民初9685号
原告日照晟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市润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日照晟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日照晟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秦绪峰
书记员  臧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