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鑫悦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鑫悦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504执保1377号
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1332546.8元的财产(在查、冻、扣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卖、转移、抵押、毁损财产,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书记员涂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