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大雄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622执保134号

本院受理鄂尔多斯市大雄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网络冻结了被申请人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账号为05×××07账户存款63360元(实际冻结足额),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查封了申请人鄂尔多斯市大雄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558124678F、组织机构代码:55812467-8)所有的车牌号为蒙K×××××号唐鸿重工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一辆,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本案以保全完毕结案。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