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海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合同纠纷、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1执1348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海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东六路南段90号长沙未来智汇园一期7#栋104。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街***工业园区特1号综合楼01号。 负责人**,该公司经理。 湖南海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长沙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3月14日作出的[2022]长仲调字第650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湖南海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5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 因被执行人住所地为江夏区,为统筹执行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长沙仲裁委员会[2022]长仲调字第650号调解书执行一案由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执行。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和本案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杨 锦 书 记 员 李 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