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兆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市明景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扬州兆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003执保301号
关于保全申请人扬州兆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扬州市明景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保全措施已采取完毕。(根据本院规定,保全的具体情况已推送给审判庭,申请人可向承办法官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