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13执242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八方鸿运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宏远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北八方鸿运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宏远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13民初165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小丽
审判员 何保杰
审判员 李 维
书记员 胡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