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5407号
广东南控电力有限公司、高运生: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广东南控电力有限公司与高运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2)粤0604民初18065号民事判决书】,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故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