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金通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金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922执保67号
民二庭:
你庭移送的申请人湖南省金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21)湘0922民初1782号民事裁定书,已将被申请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0395.62元予以冻结,其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