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丰收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丰收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闽0602民初25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丰收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庭外和解为由,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61元,由原告福建鹭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施健凤
法官助理 林 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