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安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

济某某浩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3执333号 申请执行人济***浩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平安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3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平安建筑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中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浩商贸有限公司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3年1月18日为止,上述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3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 书记员  张 凤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