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603执738号
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
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与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4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48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5日将该款转付给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至此,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603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