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酉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酉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冉大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湘1222执7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酉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7)湘1222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南酉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于2018年2月9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