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亿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东亿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411号

安徽东亿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安徽东亿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4295-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5月31日冻结被申请人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内容详见回执。

安徽东亿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