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2执保148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科普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东安得广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科普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安得广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0112财保45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1年1月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
冻结了被申请人山东安得广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存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1)鲁0112财保4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栾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