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中石管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腾盛利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廊坊开发区中石管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2民初7586号
原告河北腾盛利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廊坊开发区中石管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全亮消防工程分公司、被告廊坊开发区中石管道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河北腾盛利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按时出庭应诉,故本案按河北腾盛利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河北腾盛利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何婉如
书  记  员   李敬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