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鸿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1执保7171号
东莞市鸿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东莞市鸿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2)粤1971民初19306号民事裁定书】,因本院已按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朱继锋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黎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