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乐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03执86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乐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3)浙0303诉前调确338号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乐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856008.05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03执86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