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402执恢228号
辽源市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通顺公路机械化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辽源市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辽源市通顺公路机械化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17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至此,辽源市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龙民初字第223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