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堃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堃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31执505号
关于**堃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王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5463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堃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已领取执行款45463元。执行费582元由王侃承担。
至此,本院(2019)苏0831民初31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