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盈通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盈通电子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青0104执865号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4月23日向被执行人青海盈通电子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海盈通电子有限公司于当日向申请执行人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及诉讼费共计282521.4元。现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案结案。
本院认为,本院(2020)青0104民初53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申请执行费4138元已由被执行人青海盈通电子有限公司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青0104执865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