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云0111执1638号
申请人:云南邦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昌源北路1389号(原昆明市高新区M2-8-4地块)昆明高新企业生物孵化器*幢**层。
法定代表人:田文辉,总经理。
被执行人:云南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昆明经开区第三城?金呈东泰花园2区1幢2单元1001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平。
关于云南邦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3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000元(包含本金、案件受理费和迟延履行利息)。本院已于2018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云南邦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云0111民初82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