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82执恢1455号之一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与慈溪联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执行到306679.64元,我院以(2019)浙0282执恢1455号恢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本院(2019)浙0282执恢1455号案件执行完毕;
2.案号为(2017)浙0282执8005号的原初执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你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继续向本院提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人:李宇飞电话:0574-6391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