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大五金建材批发部、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91执923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大五金建材批发部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大五金建材批发部(以下简称永大批发部)与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2)苏0891民初4372号民事调解书,永大批发部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原、被告双方经结算确认被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122200元,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前付6万元,余款622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双方约定期限足额还款,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744元,减半收取1372元,由被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170元,由原告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大五金建材批发部承担。本院于2023年5月2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存款125325.58元,扣除本案诉讼费1372元、执行费1753.58元,剩余案款122200元已拨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至此,永大批发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0891民初437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