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迪智能钢艺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广迪智能钢艺集团有限公司与于都焦点广告部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樟树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赣0982执保426号
申请人:江西广迪智能钢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樟树市**工业园**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8257875***36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于都焦点广告部,住所地:赣州市于都县**镇爱莲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31L80796485K。
经营者:**,男,1976年4月14日出生,汉族,赣州市人,住赣州市于都县。
申请人江西广迪智能钢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都焦点广告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于都焦点广告部的银行存款34000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等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于都广告经营部的银行存款340000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辉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