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厦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那曲全能贸易有限公司与西藏厦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藏0602民初877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那曲全能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西藏厦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那曲全能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本院指定的期限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那曲全能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普布次仁 审 判 员 仁青拉姆 审 判 员 德庆卓嘎
书 记 员 贡桑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