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然建设有限公司

上然建设有限公司、滕州市***人民政府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481民初7378号 原告:上然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滕州市***驻地。 法定代表人:***,镇长。 原告上然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滕州市***人民政府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3日立案。原告上然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然建设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然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29元,由上然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