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执830号
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被执行人):
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29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7953.9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执83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