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腾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运城市腾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824执保370号
运城市腾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本院民事审判团队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0)晋0824民初5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后予以实施。你申请保全: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7500000元银行存款。本院保全情况为:对被申请人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账户已以7500000元为限作冻结处理,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本届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你若申请续行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的法律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