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弘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宁海县岔路镇岔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226执475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弘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海县岔路镇岔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浙0226民初24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2月8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2)浙0226执47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2022年2月23日